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采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農工商聯合總公司獸醫總站于1994年2月15日由北京市農工商聯合總公司批準成立,同年經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取得“北京市事業單位法人證書”;1997年3月更名為“北京市農工商聯合總公司畜牧獸醫總站”,2004年3月變更為“北京三元集團畜牧獸醫總站”。該單位內設防疫科、診斷中心、綜合辦公室及財務科共四個科室。
單位職責是:
1、負責組織部署首農食品集團動物疫病(特別是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承擔首農食品集團系統內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預警、重要人畜共患病的檢疫凈化,協助開展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
2、負責承擔首農食品集團獸醫技術人員(包括動物防疫、臨床診斷、實驗室檢驗等人員)的培訓及業務指導工作;
3、負責組織首農食品集團畜禽防疫物資(主要是消毒藥)的儲備及供應工作。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3061.48萬元,比上年增加1220.77萬元,增長66.32%。
(一)收入決算說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900.39萬元,比上年增加138.55萬元,增長7.86%。
1.財政撥款收入764.49萬元,占收入合計的40.2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64.49萬元,占收入合計的40.2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1135.89萬元,占收入合計的59.77%;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說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834.39萬元,比上年增加196.05萬元,增長11.97%,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項目支出752.23萬元,占支出合計的41.0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1082.16萬元,占支出合計的58.99%;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764.49萬元,比上年減少46.96萬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檢測試劑費用減少58.51萬元,消毒劑費用增加0.65萬元,購買儀器設備增加10.95萬元,潔凈室空調維護費減少0.05萬元。共計減少46.96萬元。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計752.23萬元,比上年減少51.40萬元,下降6.40%。主要原因:檢測試劑費用減少62.28萬元,消毒劑費用增加0.09萬元,購買儀器設備增加10.95萬元,潔凈室空調維護費減少0.16萬元。共計減少51.4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52.2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類):農林水支出752.23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農林水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764.49萬元,2024年度決算752.2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40%。
其中:
“農業農村”(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764.49萬元,2024年度決算752.2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40%。主要原因:招投標節省資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4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不屬于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三元集團畜牧獸醫總站共有車輛4臺;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臺(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說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采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范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并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農林水支出: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